【案例解读】曼联的进球是否越位?
英超联赛第20轮,曼联坐镇老特拉福德迎战曼城,德布劳内助攻格拉利什破门,B费争议破门扳平比分,拉什福德铲射反超。 本场比赛最大的争议就是B费破门前,拉什福德到底该不该吹罚越位犯规?其实在之前裁判放大镜解读过的几次越位争议案例,大都是英超联赛发生的,不过在之后官方给出的认定中都支持了当值裁判员的判罚。 今天这个案例,到目前英超官方还未给出最终的判罚认定,我们根据我们对越位理解的认知进行一些简单的解读。 在昨天群里讨论时,大部分的裁判员认为该判罚越位犯规,但是也有认为这种判罚属于裁判员自己的认知,不判罚也能接受。有人也指出,这个案例最好的做法就是,进球后,助理裁判员举旗示意越位,然后VAR介入,建议裁判员回看,然后裁判员回看后,给出最终的判罚。 其实在这个案例中,助理裁判员在进球后,已经举旗示意越位犯规了,是裁判员过去和助理交流后判罚进球有效。 判断是否越位,我们就要看一下规则中对越位犯规是怎样规定的: 一名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或触球*的一瞬间处于越位位置,该队员随后以如下方式参与了实际比赛,才被判罚越位犯规: ● 在同队队员传球或触球后得球或触及球,从而干扰了比赛,或 ● 干扰对方队员,包括: ﹣通过明显阻碍对方队员视线,以妨碍对方队员处理球,或影响其 处理球的能力,或 ﹣与对方队员争抢球,或 * 应使用传球或触球的第一接触点。 ﹣有明显的试图触及近处的来球的举动,且该举动影响了对方队员,或 ﹣做出影响对方队员处理球能力的明显举动。 或 ● 在如下情况发生后触球或干扰对方队员,从而获得利益: ﹣球从球门柱、横梁、比赛官员或对方队员处反弹或折射过来。 ﹣球从任一对方队员有意救球后而来。 在这个案例中,拉什福德并没有触及球,因此不能认定为干扰比赛,也没有获得利益,因此认定拉什福德是否越位就是看拉什福德跑向球的动作是否符合越位犯规中规定的:有明显的试图触及近处的来球的举动,且该举动影响了对方队员或做出影响对方队员处理球能力的明显举动。 案例中拉什福德有明显试图触及近处来球的举动,但是他最后并没有触球,因此这里的关键点就是拉什福德的举动是否影响了对方队员。 ● 队员站在越位位置,或自越位位置移动到对方队员的行进路线中,干扰了对方队员向球的方向移动,影响了对方队员处理球或争抢球的能力时,应被判罚越位犯规。如果该队员向对方队员的行进路线中移动,阻碍了对方队员移动时(如阻挡对方队员),应按照第十二章条款判罚犯规 有人拿出规则中这段话来解释应该判罚越位犯规,那么我们需要看什么呢?拉什福德自越位位置迅速跑向球,身后的曼城队离拉什福德有一定的距离,并且在对方已经加速的情况下,我感觉对曼城后卫影响是比较小的。 在规则中判罚越位指南中,也对类似的处于越位位置跑向球的队员没有触及球不能判罚越位犯规。但是前提是还是没有对明显影响对方处理器或处理球的能力。 ● 明显的企图。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动作意图明显,试图触及球,但并未触到球。 ● 距球近。试图触及球的队员距离球比较近,这个距离很难量化,但通常球从其头上或身体或脚旁边经过,裁判员要结合足球运动的常识来认识“距离近”的含义。这和远距离跑向球参与争抢是不一样的。 ● 影响对方队员。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的明显企图和距离球只是可能犯规的基础条件,还要结合实际造成的实质影响,应切实影响到了所涉及的的对方队员对球路线的判断和处理球的能力。 那么再回到上面的案例,拉什福德明显拉开身位的情况下,对后面追赶的曼城球员影响了吗?这里的影响一定就和上面所说的那种实质性影响,从视频中可以明显看出,曼城队员在后面已经放慢速度了,有的人认为,我认为他已经越位了,我干嘛还追,如果他不在越位位置,我的需要关注他,分散了我的注意力,影响了我处理球的能力。就是还是前面那句话,裁判员一定要根据足球运动精神和规则精神做出合理的判罚,上面的截图中,我认为拉什福德的举动并没有对曼城的队员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还有人讨论这球是否对守门员造成了影响,因为前面两个人不知道是谁射门,守门员的判断可能出现偏差,还是前面那句话,要有实质影响,从这个案例中,我真的没看出能对守门员形成啥明显影响其处理球的能力。因此,我支持当值裁判员判罚进球有效的决定。 对于这个案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杜绝谩骂! |